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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租賃新聞
人才租賃概念
春節后人才租賃較冷清

  春節過后又到了勞務市場的招聘旺季。記者在各個招聘機構了解到,目前很多企業都是以人才租賃(既勞務派遣)的形式用工的,像南方人才市場每年都給廣東各地的企業派遣大批人才租賃形式的勞工。記者調查發現,市場上的勞務派遣確實有點亂,有的個體小中介也在搞“派遣”,可卻連自己都搞不清勞務派遣到底是什么。業內人士爆料派遣機構往往用“三招”欺詐務工人員,提醒派遣形式的務工人員要注意維權,找工作時也要睜大眼睛。
  
  
   人才租賃市場相對冷清
  
   記者采訪了一些務工人員,應聘的務工人員對這種用工模式卻多不“感冒”。“今年找工作,不找通過派遣渠道的了。不然干了活,工資難要。”2月9日,記者采訪中,不少在勞務市場找工作的務工人員,對勞務派遣有抵觸。
  
  
   “人才租賃”說法多種多樣
  
   人才租賃到底是個啥?記者發現,不同中介的說法都不一樣。一家人力資源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人才租賃是我們把你派遣到我們下面的合作企業中去,你還是跟企業簽合同,企業負責給你發工資、投保險,投保險的話是投三險。”
  
   這名工作人員以為記者是來找工作的還介紹說:“我們這里是專門做勞務派遣的,就是你跟我們簽合同,我們把你派遣到廠子里去,到時候,廠子把錢給我們,我們給你發工資,投保險,五險都有。這樣,出了問題你找我們就行,跟廠子沒什么關系了。”
  
   派遣機構慣用“三招”設陷
  
   一家派遣機構負責人向記者爆料業內人士欺詐務工人員常用的三個招數。
  
   第一招:用人單位與派遣機構之間的派遣協議,多是工人干一天支付一天的工資。但派遣機構與務工人員簽合同時,往往約定干不足一定期限不支付工資。于是,這一定期限內的勞動報酬,就被派遣機構坐收。此種手段經常發生在打短工的大學生身上。
  
   第二招:有的派遣機構根本不具備派遣資格,只是類似于職業中介的個體戶,在收取一開始的職業介紹費及一段時間的資料管理費后,關門走人,人去樓空。
  
   第三招:不給招錄的人員投五險。目前的派遣機構,多數只給投工傷保險,剩下的都不投。由于農民工自身的知識面限制,自己也不懂,這就讓派遣機構鉆了空子。
  
  
   什么是人才租賃
  
   人才租賃,也叫“人才派遣”,是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通過人才服務機構租借人才的一種新型的用人方式,也是一種全面的高層次的人事代理服務。人才服務機構與用人單位和派遣人員分別簽訂人才租賃協議、人才派遣合同,以規范三方在租賃期間的權利和義務,在租賃期間用人單位與租賃人員不發生人事隸屬關系。用人單位與人才租賃服務機構的關系是勞務關系;被租賃人員與人才租賃機構的關系是勞動關系,與用人單位的關系是有償使用關系。人才租賃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按一定期限租賃人員,另一種是以完成某個工作項目為準租賃人員。租賃(派遣)人員的來源:1、單位現有的人員;2、委托人才服務機構招聘的人員。









作者:駿伯人力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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