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力社保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就《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涉及到的社會保障內容的改革進行解讀。養老金的統籌、養老制度的并軌、社保繳費費率的調整、退休年齡的延遲以及社會保障基金的補充將成為改革中的五個重要“棋子”。在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中,社會保障改革的布局初步顯現。
統 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勢在必行
《決定》原文:
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確保參保人權益,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堅持精算平衡原則。
北青報:全國統籌與一些地方養老保險基金的缺口是什么關系?
金維剛:由于目前我國各地區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區之間養老保險政策不統一,單位和個人繳費和待遇水平參差不齊,各地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與結余不平衡,地方財政負擔也不均衡,養老保險關系在跨省份之間轉移接續方面受到多種因素制約,也不利于在養老保險方面實現社會公平。
去年全國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約2.4萬億元,但各地之間基金積累畸輕畸重現象非常嚴重,全國一半以上的結余資金主要集中在東部少數幾個省市,而中西部地區都要靠中央財政提供不同程度的補助資金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為此,加快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勢在必行。實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目的,是在全國各地區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基本統一,并根本解決跨地區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及其權益保障問題;同時,可以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基金調劑范圍,逐步改變各地區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與結余不均衡的狀況,提高基金承受能力和資金使用效率。
延 延遲退休將設幾年“緩沖期”
《決定》原文:
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北青報:何為漸進式?
金維剛:漸進式延遲退休是指將來制定有關延遲退休的政策將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逐步緩慢地延長退休年齡。假如退休年齡延長一歲需要經過兩年時間,那么在政策實施之后的第一年只將退休年齡延長半歲,第二年再延長半歲,以此類推。
此外,在將來有關延遲退休的政策制定并公布之后,還將設定幾年的“緩沖期”,即經過幾年的準備才會正式實施。因此,漸進式延遲退休就是采取比較緩慢而穩妥的方式,逐步延長退休年齡,盡量減小退休政策調整對社會和有關人員所帶來的影響,這是許多國家在提高法定退休年齡方面比較通行的做法。
“延齡退休”:理論與實踐的“博弈”之路
早在2008年11月,人力社保部社會保障研究所就曾表示,有關部門正在醞釀等待條件成熟時延長退休年齡,有可能女職工從2010年開始,男職工從2015年開始,采取“小步漸進”方式,每3年延遲1歲,逐步將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在2030年前,職工退休年齡將延遲到65歲。
2010年9月,關于“是否應該推遲退休年齡”的話題再度引發熱議。起因是在《中國的人力資源狀況》白皮書的發布會上,人保部副部長王曉初表示,有專家指出,到2035年中國將面臨兩名納稅人供養一名養老金領取者的情況。之后,就不停地有專家發言,通常都會一石激起千層浪。像中山大學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就曾給人社部撰寫過一份關于延遲退休的報告,里面詳盡指出了延遲退休的利好:“晚退5年,社保基金就可少支付5年的養老金,同時又多收5年的養老保險,一來一去就有10年養老保險基金的差距。從全國看,每年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
而人力社保部一貫的回應是:延遲退休,尚處“紙上談兵”階段。2013年8月,清華大學提出的養老體制改革方案中關于“延遲到65歲領取養老金”的規定,再次引發了關于延遲退休問題的新一輪爭論。
2013年10月,在中國記協舉辦的新聞茶座上,人力社保部副部長胡曉義指出是否會推遲退休年齡,會慎之又慎。但如果單單從維持養老基金的收支平衡這個角度來論述推遲退休年齡視角有些偏窄。更大的社會背景是,去年新增勞動力的數量首次出現了下降,意味著中國勞動力無限供給時代已經結束,如何節約用人、提高人力資源的利用效應提到重要層面。如果在勞動力仍有足夠工作能力時就讓其中斷工作,對人力是極大的浪費,首次在正式場合將人力成本歸結成延遲退休的理由。
補 國有資本補充社會保障基金與養老基金無關
《決定》原文: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北青報: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對我國養老基金缺口是否將產生影響?企業養老金水平是否會有大幅提升?
金維剛:國務院早在2000年決定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作為國家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基金,主要目的是為了應對未來人口老齡化高峰期間養老保障以及其他社會保障方面的巨大壓力,資金主要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彩票公益金、國有股劃轉、基金投資以及其他方面,并成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2012年末,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總額達到11060億元,首次突破1萬億元大關。
此次三中全會的《決定》強調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表明中央政府決心進一步做大做強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增強應對未來人口老齡化高峰在養老保障以及其他社會保障方面巨大壓力的經濟實力。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包括養老保險基金)屬于不同性質的基金,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目前部分地區出現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缺口以及未來進入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出現的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之間并沒有直接關系。
去年底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約2.4萬億元,因此,在今后一段時期內還不會動用作為國家戰略儲備基金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來彌補部分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缺口。同理,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也不會導致企業養老金水平出現大幅提升。
并 機關養老保險與企業社保并軌
《決定》原文:
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北青報: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意味著什么?是否意味著取消“雙軌制”?
金維剛:為有利于增強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和適應流動性,并有利于從制度上根本解決“雙軌制”問題,我認為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應當實行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取消“雙軌制”。同時,要吸取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特別是2008年國務院確定的廣東等五省市進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陷入困境的教訓,在今后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面,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同步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時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妥善處理改革之后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障權益問題。
降 適當降低單位養老保險費率
《決定》原文:
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北青報: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為何要降低?如何降低?是否會導致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降低?
金維剛:目前,我國城鎮職工五項社會保險的費率合計約占工資總額的40%,其中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費率合計約占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30%,個人應承擔的費率占本人工資的11%。其中,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養老保險費率為20%,目前絕大多數地區的單位費率都按這一標準執行。
多年來,許多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反映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率總體負擔較重,特別是養老保險費率偏高,企業難以承受。從調查情況來看,社會保險費率偏高確實導致企業人工成本上升,加重了企業的財務負擔,影響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生存能力,同時加劇了逃費現象,造成惡性循環。
因此,應當首先考慮在適當時機適度降低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率,以減輕企業的人工成本負擔,這樣將有利于企業發展和促進就業。按照既定的目標,在“十二五”期末開始實行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將為適度降低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率提供有利的條件。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規模增大、支付能力增強的情況下,適當降低單位費率,并不會導致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降低。
對于個人而言,目前所承擔的社會保險繳費主要包括三項,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為8%,基本醫療保險費率為2%,失業保險費率為1%(單位招用的農民工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都不需要個人繳費。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分別計入這兩項保險中的個人賬戶,賬戶資金的所有權歸個人所有,現有的個人繳費負擔并不重。因此,在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方面,對個人繳費的費率調整并不迫切。
新概念
企業年金:
是由企業自愿為職工設立的補充養老保險,通常委托投資機構進行市場化的投資運營,以提高收益水平。
職業年金:
主要是指公職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在制度屬性上與企業相同。政府對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提供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予以扶持,并對其投資運營進行監管。
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在養老保障方面也需要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其中迫切需要大力發展企業年金。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勵和扶持更多的企業廣泛建立企業年金。在推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后,也需要相應建立職業年金。通過大力發展補充養老保險,并引導和扶持發展個人養老儲蓄,逐步形成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有利于提高各類職工退休之后的養老保障待遇水平。
多繳多得激勵機制:
目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職工按本人工資總額的8%繳費,并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在退休時可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按規定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在2005年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提出改進養老金計發辦法,強化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這些政策規定都有利于職工個人多繳多得。
養老金雙軌制:
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采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企業職工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兩套體制并行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往往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