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中還提到了兩項保險的關鍵詞,而這兩個保險關鍵詞可謂與人們休戚相關。
關鍵詞一:養老保險
作為與人們密切相關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總理在工作報告中亦是兩次提到:《報告》在回顧2015年工作回顧中提到“推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并完善工資制度”。
《報告》在提出今年重點工作時指出“織密織牢社會保障安全網”,“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制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辦法”。
除此之外,根據《關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2016年1月1日起,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上調6.5%,企業職工養老金迎來了“十二連調”。
一分鐘了解“養老保險”
概念詳解眾所周知,基本養老保險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五險一金”中的其中之一,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的三大特性
1.養老保險具有強制性。
國家通過立法,強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必須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履行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繳納養老保險費,待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基本養老金,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保障退休以后的基本生活。
2.養老保險具有互濟性。
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或單位、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并在較高的層次上和較大的范圍內實現養老保險費用的社會統籌和互濟。
3.養老保險具有普遍性。
每個人都有老年歲月,這是人生的必經階段。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系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于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在我國,養老保險主要由以下部分組成
一是基本養老保險。也就是我們上面所說、總理報告中強調、以及2016年會上調6.5%的社保啦!它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二是企業年金。又稱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通俗地解釋一下:就是有一些企業自身經濟實力比較強,樂意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各自承擔多少也由雙方自己協議確定。
三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簡單來說,這是由職工自愿參加、自愿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是由社會保險機構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辦理,最終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關鍵詞二:失業保險
同樣是社會保險之一,失業保險今年亦被提及。《報告》提出今年重點工作“切實保障改善民生,加強社會建設”中指出,要“著力擴大就業創業”,“用好失業保險基金結余,增加穩就業資金規模,做好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工作,對城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托底幫扶”。
你了解失業保險嗎?
概念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簡單來說,失業保險就是你失業期間可以領取一定的保障金,以確保自己在這段期間內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