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全省2012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根據《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省政府第206號令)的規定,現將2012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檢核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年檢核定對象: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年檢核定時間:20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檢核定地點:與地方財政有經常性經費領撥關系的機關、團體及事業單位,到同級殘疾人聯合會所屬殘疾人勞動就業管理機構辦理(省本級財政撥款駐長沙市的用人單位在省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辦理,駐長沙市以外的用人單位在當地辦理);其他單位到當地殘疾人聯合會所屬殘疾人勞動就業管理機構辦理。
請用人單位帶好已安排就業的殘疾人的第二代殘疾人證、年檢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年檢核定,不按時辦理年檢的用人單位視同未安排殘疾人就業,各級殘聯將根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人數核算該用人單位2012年度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數額,提交各級財政、地稅部門代扣代征。
咨詢電話:0731-84619584
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