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2015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最終確定,月最低繳費基數為2623元,月最高繳費基數為13115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最低基數為2600元,平均基數為4371.67元。
日前,省人社廳下發了《關于公布2015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及計發待遇基數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通知》稱,根據省統計局2014年度統計年報,2014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口徑)為52460元,即月平均4371.67元。在確定2015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及計發待遇基數時,以此為依據。
按照規定,2015年度在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由于我市實行的是“五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及工傷)一票征繳,在實際操作中,其他“四險”的繳費基數也按養老繳費基數確定。因此,我市2015年度企業職工社保月最低繳費基數確定為2623元,比2014年度最低繳費基數2383元增長了240元;每月最高繳費基數為13115元,比2014年度最高繳費基數11913元增長了1202元。
目前,我市人社部門已經完成對企業繳費基數的調整工作,全市參保企業應及時進行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