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三部門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粵建金〔2018〕122號)相關規定,現將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匯繳調整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計算口徑
職工工資計算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執行。繳存單位按職工2021度月平均工資如實申報調整。
(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下限標準
2022年度繳存基數不得高于我市2021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即26070元;不得低于我市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即1900元。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額
根據繳存基數及比例計算,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上限為3128元(四舍五入取整數),單位月繳存額上限為3128元(四舍五入取整數),月繳存額上限合計為6256元;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下限為95元,單位月繳存額下限為95元,月繳存額下限合計為190元。
靈活就業人員匯繳調整參照執行。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相關閱讀:關于調整2022年度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2-06-24 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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