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穗參加社保滿4年、擁有廣東省居住證即可申請入戶的廣州積分入戶辦法將作出調整,或將修改為必須持有居住證3年以上方可申請積分入戶。昨日從廣州市來穗局官方網站獲悉,《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市民可于6日前將有關意見和建議通過郵寄、電子郵件或傳真的方式進行反映。
需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
據了解,《意見稿》規定,申請積分制入戶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年齡不超過45周歲,具有初中以上學歷,在廣州市有合法住所,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3年,在廣州市就業或創業并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違法犯罪記錄。
“以往的積分入戶辦法,都只要求申請人具有居住證即可,許多申請人都是在辦理入戶申請前才臨時去補辦一個居住證。”長期研究廣州市積分入戶政策沿革、變化的戶口網負責人余梁表示,“畢竟,一直以來廣州市的居住證含金量并不足以吸引來穗人員前去辦理,只有買房、買車時才需要。”余梁擔心,在去年提交申請的6800人中,那些當年被刷下來沒能入戶的人員中,有相當部分申請人持證不到3年。
醫保年限相同,居住證持有長短將決定排名
《意見稿》新的積分入戶辦法更在乎居住證的作用,還表現在積分入戶排名的決定因素當中。老政策要求的是先比醫保繳費年限,再比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而《意見稿》,則是先比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年限相同時比持有居住證時間的長短。
《意見稿》中,六項積分包括:文化程度、技術能力、職業資格或職業工種、社會服務、納稅及創新創業。其中創新創業是新增指標,該指標最高可積10分。據介紹,只要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工作每滿一年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而企業究竟是否符合該加分項的要求,則以每年廣州統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目錄為準。
特別關注
《意見稿》積分入戶兩處調整:一是年齡要求更低,入戶年齡從以往規定的20-45歲變更為45歲以下;二是明確提出居住證的持有要求,廣州市有合法住所,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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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6-05-05 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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