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增強企業發展活力,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印發了《關于階段性下調我省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決定階段性下調我省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執行期限為從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具體來說,根據各地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等情況,在現行工傷保險八類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的基礎上,我省分三類地區實施階段下調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即:
珠海、韶關、河源、東莞、中山、江門、清遠市各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現行繳費費率再統一階段性下調20%;
廣州、深圳、佛山、梅州、惠州、陽江、湛江、肇慶、云浮市各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現行繳費費率再統一階段性下調30%;
汕頭、汕尾、茂名、潮州、揭陽市及省本級統籌區各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現行繳費費率再統一階段性下調40%。
據了解,在《通知》執行期內,全省工傷保險平均費率將再降低約30%,平均費率預計為0.23%左右,降低參保企業繳費成本約24億元;各參保單位不需另行申請,由稅務部門直接在申報系統下調具體繳費費率,執行期屆滿后將恢復按現行費率政策實施;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水平不會受階段下調費率的影響,而且每年還會隨著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逐步調整提高待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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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2019-01-03 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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