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江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發業務經辦規程》實施,全市將統一首次養老金發放時間。《規程》實施后,鶴山、臺山、開平三市職工參保人不受影響,市直單位、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以及恩平市的職工參保人的“養老”將會有變化。
《規程》實施前,市直單位、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以及恩平市的參保職工申辦退休的時間為:達到退休年齡(即生日)當月的前一個月,也就是說,如果退休手續獲批,參保人“生日”當月即可領取首次養老金;而鶴山、臺山、開平三市的參保職工是在“生日”當月申辦退休,退休手續獲批的話,次月首次領取養老金,全市退休申辦和領取養老金的時間不一。《規程》實施后,將申辦退休時間統一為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生日)當月,退休手續獲批后,次月首次領取養老金。這樣一調整,全市統一了退休申領核發時間,保障了全市退休人員的利益一致。
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解釋,其中一個變化是,與《規程》實施前相比,市直單位、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以及恩平市的職工參保人退休申辦當月仍可繼續參保,特別是連續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人,需要注意申辦退休當月的醫療保險費用繳納情況,因為醫保中斷繳費會給參保人造成一定的影響:停止繳費的次月,參保人就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再重新參保繳費要次月(在單位參保的)或三個月后(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若參保人醫保繳費年限累計不足20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可到社保經辦部門一次性補足差額繳費年限;如需在養老金賬戶中逐月扣繳醫療保險費的,則在退休經審批的次月(即首次養老金發放當月)向地稅部門申辦,并按規定享受退休醫保待遇。
參保人申辦退休當月,用人單位應繼續為參保人繳納當月的社保費。換言之,參保人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當月,其仍在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為其繼續參保繳費,參保人退休申請經審批后,用人單位應向地稅部門辦理停止相關險種繳費的手續。
上一篇:人社部:明年起社保卡可異地辦理業務
下一篇:深圳:職工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6-05-20 09: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