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正式實施,將城鎮職工、異地務工人員、未成年人、城鄉居民等各類群體的醫療保險政策整合在一個制度框架內,實行全民醫保“六統一”。日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各類群體醫保政策“六統一”后,一些細節如何銜接具體操作的問題。
據了解,新《基本醫療辦法》將各類群體的醫療保險政策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實現城鄉居民與企業職工醫療保險門診、住院報銷同等待遇。所有參保人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到90%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額62萬元。珠海醫療保險待遇全面大幅提高,率先在全省實現全民醫保“城鄉一體,待遇均等”。
“由于新辦法將各類群體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為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并根據籌資及待遇水平,分為統賬結合(一檔)和單建統籌(二檔)兩個檔次,為了更好地實現新舊辦法的銜接,確保參保人醫療保險待遇不受影響,我局對一些銜接細節問題做了進一步具體的規定和調整。”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具體的調整是,由于珠海已進行了戶籍制度改革,因此原“非本市戶籍的嫁入女、入贅男,可憑結婚證隨其家庭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不再執行。城鄉居民參加醫療保險五年等待期的政策也被廢除。
新入校大學生參保前醫療保險關系如何銜接?根據新規定,新入校大學生在珠海入學注冊后,當年12月底前參加珠海基本醫療保險的,計算醫療保險待遇支付限額時,其轉出地上一社保年度繳費時間及此前中斷繳費時間在3個月內(含3個月)的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含公費醫療)時間予以接續。
在門診特定病種參保人如何執行“至少選定一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問題上,新政規定,門診特定病種參保人可選定一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也可選定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艾滋病、肝炎、結核病及精神類疾病4種門診特定病種參保人可以不簽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其門診特定病種費用結算機構。此規定方便了門特病種參保人,更符合他們實際就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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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6-01-13 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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