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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將取消購房直接入戶!明年起執行新市民積分制

  2019年起佛山將不再執行原購房入戶政策!

  11月2日,佛山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原則上通過新修訂《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簡稱“新《辦法》)。新《辦法》將購房類人群納入積分制統籌安排,明確不再執行原購房入戶政策。

積分入戶

  取消購房直接入戶

  改:繳納社保1年參加積分入戶

  新《辦法》收緊了老《辦法》中購房入戶政策,將購房類人群劃入積分制管理,只有在佛山市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期間保持參保狀態的新市民,才可申請積分入戶。

  同時明確《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中關于市外戶口遷移的購房入戶政策不再執行。

  上述政策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據資料發現,在今年5月,佛山市流管辦發布了關于《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里面提到:不設置入戶的過渡期,并增加社保的條件,以符合佛山市整體發展規劃。對積分入讀設置了一定的過渡期。

  這可能意味著,在2019年1月1日前沒有入戶的,即使已購房,新證后也不能單憑此直接入戶。(注:具體以最終官方細則為準)

  購房可積分入戶

  設:1平方米1分,最高144分

  新《辦法》中,房產情況只作為申請入戶的一個計分指標,并規定了最高144分的限制(房產每個平方米算一分,最高144分)。

  上述政策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今年4月,佛山市流管辦發布的《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有具體提及。

  意見稿中提出:房產情況得分則從原來的擁有合法居住房產積80分,擬更改為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擁有合法房產(含商業類,如公寓、商鋪、寫字樓等),按房產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積1分計分,擁有多個房產證明的,按各產權面積相加的總和面積計算積分,最高可積144分。

  注:意見稿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官方正式文件為準。

  取消購房直接就學

  改:統一參加積分排名入學

  新《辦法》取消購房類政策性借讀生待遇,將其納入積分制統籌安排。

  目前執行政策:

  2012年頒行的《佛山市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施辦法》規定,購房面積超過80平方米的購房業主,其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借讀生待遇,直接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

  新《辦法》規定:

  在佛山購買住宅及商業住房的非戶籍人員,統一參加積分排名。

  對于《新辦法》的規定,家長們不要太慌,該項政策設置了一個過渡期:

  即本新《辦法》公布之前,購房面積超過80平方米的購房業主,可繼續享受政策性借讀生待遇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也就是說,該項積分排名入學從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增加積分入住公租房

  改:按積分高低排序獲得公租房

  新《辦法》還增加積分入住保障性公租房的內容,增強新市民在佛山的獲得感和歸屬感。

  為了確保新市民在佛山申請保障性公租房公平公正,拓展積分制的功能,經與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共同研究,將符合申請保障性公租房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到積分服務中,改變原來揺珠排名的方式。新市民可按照積分高低排序獲得保障性公租房,讓新市民感受到政府的公開公平公正。

  提高居住證和社保的分值

  租房也可積分,體現租購平權

  新《辦法》增加居住證和社保的分值,強化積分制的引導作用。為了落實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引導新市民辦理居住證,鼓勵新市民在佛山長期工作生活,辦法在修訂中提高了居住證和社保的積分分值,突出居住證和社保的導向作用。

  此外,增加租房加分項,體現租購平權的發展方向。辦法對租住佛山市規范租賃房屋的新市民給予加分,鼓勵在佛山長期生活的新市民租住符合條件的房屋,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租購同權。

  上述政策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實際上,租房加分早在今年6月,第二次公布的《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已出現。

  意見稿顯示,申請人租住在佛山流動人口綜合信息系統以及佛山市房屋租賃交易監管服務平臺有登記備案的居住房屋或單位宿舍,按照申請人居住登記時間,每滿1年計5分,最高可計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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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18-11-0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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