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衛生健康委、國務院國資委、國家醫保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其中規定,在招聘行為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
細化就業性別歧視規定
《通知》對招聘環節中就業性別歧視的具體表現進一步作出了細化規定。明確要求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歧視
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
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
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
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
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
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招聘時有性別歧視的,最高罰5萬
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如何監督和處罰呢?如何舉報投訴呢?《通知》中明確表示要這么做:
強化人力資源市場監管
監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查和投訴處理機制,切實履行招聘信息發布審核義務,及時糾正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行為,確保發布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
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將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因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處罰等情況納入人力資源市場誠信記錄,依法實施失信懲戒。
建立聯合約談機制
被約談單位拒不接受約談或約談后拒不改正的,依法進行查處,并通過媒體向社會曝光。
健全司法救濟機制
依法受理婦女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起訴,設置平等就業權糾紛案由;
積極為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法律咨詢等法律幫助,為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法律援助;
積極為符合條件的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
幫助婦女平衡工作與家庭
《通知》同時表示,支持婦女就業,多方位為婦女就業提供支持與幫助:
加強就業服務,以女大學生為重點,為婦女提供個性化職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職業介紹,樹立正確就業觀和擇業觀;
組織婦女參加適合的培訓項目,鼓勵用人單位針對產后返崗女職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盡快適應崗位需求;
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加強中小學課后服務,緩解家庭育兒負擔,幫助婦女平衡工作與家庭;
完善落實生育保險制度,切實發揮生育保險保障功能;
監察執法,依法懲處侵害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特殊勞動保護權益行為;
對婦女與用人單位間發生勞動人事爭議申請仲裁的,要依法及時快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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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9-2-25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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