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民政局發布了《關于調整2023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相關待遇標準的通告》,明確調整2023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相關待遇。
《通知》中明確:
1、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人員,自2023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標準。
具體標準:
不滿65周歲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
年滿65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
2、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待遇條件的人員:
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924元;
福利養老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839元。
3、已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不計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家庭收入核定。已領取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200元暫不計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家庭收入核定。
本次調整所需資金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
相關閱讀:北京關于調整2023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相關待遇標準的通告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07-26 1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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