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員工運營的網紅賬號歸屬權問題,本期我們將深入探討這一話題,并通過以下案例進行剖析:
李琳曾是鮮果公司的一名企劃高級主管,其核心工作職責涉及商品宣傳。2018年3月,為了創新和高效地推廣產品,李琳以個人名義實名注冊了兩個新媒體賬號。一個賬號用于分享她的私人生活視頻;另一個名為“生鮮美味”的賬號,則在獲得公司批準并投入相應資源后,專門用于企業宣傳。李琳隨后通過企業微信建立了工作群組,組織團隊成員討論選題、策劃文案及調配公司資源。
自同年4月起,在團隊共同運作下,“生鮮美味”賬號推出了一系列風格清新、內容健康的產品視頻,迅速積累了穩定的粉絲群體。
然而,在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一年多后,盡管李琳曾在社交媒體上表示愿意將“生鮮美味”賬號歸還給公司,但實際上并未履行承諾,反而更改了賬號名稱并發布其他類型的內容。對此,鮮果公司訴諸法院,請求確認該賬號使用權歸屬于公司。
針對這起賬號使用權爭議,法院是如何裁決的呢?同時,在經營自媒體賬號時又應注意哪些關鍵事項?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涉案“生鮮美味”賬號所發布的視頻創意源于鮮果公司員工集體智慧,制作視頻所需的原材料由公司提供,且大部分視頻內容圍繞生鮮美食制作,緊密關聯公司的主營業務。雖然賬號是以李琳個人名義注冊,但截至離職前,賬號產出的視頻并非李琳獨立創作。公司不僅對賬號完全知情,更將其納入視覺媒體部門統一管理。綜合考量賬號創建背景、視頻內容屬性、公司投入資源以及實際管理模式等因素,法院認定該賬號系公司員工共同創造的勞動成果,因此判決該賬號使用權歸鮮果公司所有。
對于一審判決結果,李琳提出上訴至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海一中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定“生鮮美味”賬號使用權歸鮮果公司,并要求李琳配合將賬號主體信息變更為公司名下。
上海一中院立案庭民商事快審團隊負責人兼本案審判長李興法官提醒道,自媒體賬號使用權歸屬的界定過程復雜多變,具體認定結果會根據不同的案件事實而異。
為避免日后可能產生的糾紛,李興法官建議員工個人與公司在入職初期即明確約定自媒體賬號的所有權、運營管理權限、合同終止后的賬號交接與權屬等具體細節。此外,在申請注冊自媒體賬號時,務必仔細閱讀各平臺的相關服務協議和注冊流程,充分了解手續與信息要求,從而提前規避風險,保障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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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2-22 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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