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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業務外包變身黑社會是改革的敗筆

  2008年,深圳試水由政府“購買服務”,深圳寶安區西鄉街道部分城管的職能交給了物業公司,效果不俗,城管業務外包的所謂“西鄉經驗”隨后逐漸在深圳全市推廣。然而今年7月18日,深圳南山警方通報一起涉黑案件承包城管業務的某公司全體25人涉嫌收取保護費、尋釁滋事被一窩端城管業務外包的弊端突然被暴曬在陽光下。(8月4日《羊城晚報》)

  表面看來,政府“購買服務”確實是一個亮點。這樣一來,政府省心,也節約了大部分人工諸方面的成本投入。而且乍一看去,效果還很不錯。但光鮮外表的背下也藏有膿瘡,掩蓋著不少的丑惡現象,一直到5年后被惡性案件引爆,這期間的得失值得深思和警醒。

  準入資質、運行監管和質量考核等都是一團亂麻,怎能搞好服務?服務區發包時,竟然采取圍標抓鬮的形式。招標沒有統一標準,是各個街道辦自己把握的,至今全市并沒有一個統一準入標準。暗箱操作難以規避。是為入口亂。

  不少協管員到公司后,僅接受簡單培訓就匆匆上崗,有的甚至缺乏基本培訓。加上他們缺少公務員紀律、法規方面的約束,導致部分協管員參與違法行為。平時小販向協管員交費,當有小販不從時,協管員直接砸攤。協管員欺上瞞下,當街道檢查時,小區難見亂擺賣等現象,實際上都是協管員事先通知小販讓他們不要出來。管理片區的隊員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是為監管亂。

  城管執法一直是個全國難題,但面對難題需要改革的勇氣和智慧。如許多地方的城管先后出現了溫和執法、柔性執法、圍觀執法、眼神逼退執法、列隊布陣執法……這些嘗試出發點都是好的,都是在力求推行一種文明執法和人性化執法,值得肯定。城管外包雖說也是一個改革,但其服務的宗旨不能改變,其文明執法不能隨著外包變味了,更不能淪為黑社會的性質。

  從深圳的城管外包來看,許多涉黑團伙都搖身變成“執法者”,他們披著政府的外衣從事非法活動。既危害了社會,也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形象。收保護費、打砸搶、爭地盤,“城市保姆”一下子演變成了“黑城管”,這樣的“服務”誰敢接受?真正的城管工作性質,在悄然轉移變味。城管服務外包,理論上很好,可實踐上卻很糟糕,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改革的敗筆。

  城管業務外包,對政府而言是購買服務。而對一些涉黑團伙而言,是看中了潛在的“利益”,如向攤主店家收取保護費等。一包之后如果缺乏有效的監管,那就等同于是一種懶政作為。在長達5年的時間內,黑城管的所作所為不可能不被暴露知曉。知道卻不及時干預整治,只能說是一種有意的縱容和姑息。或是有意地利用了黑社會的“惡”去“以毒攻毒”,以期達到不俗效果。城管業務不是黑社會打碼頭,現在弊端已被暴曬在陽光下,竊以為還是盡快取消此類改革還原城管的本質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