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內各參保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要求,以及《關于申報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通知》(京社保發[2013]8號)文件精神,結合朝陽區實際,現就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時間:
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25日
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20日
二、申報方式:
1、凡具備開通數字證書條件的單位,須通過登錄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
2、不能開通數字證書的單位(如:欠費單位、公療單位等)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企業版”)軟件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通過企業版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需報盤并打印《北京市2013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匯總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并簽字后預約普通號到中心及各分中心柜臺辦理。
3、用人單位未按時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2013年4月起按照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
朝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