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現在的位置: 中國勞動關系網 >勞動保障專題

公司新聞
行業新聞

廣東省關于做好企業轉型升級過程中勞資糾紛預防處理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企業在改制、搬遷、股權變更、轉型等(以下簡稱“轉型升級”)過程中發生的勞資糾紛,維護勞動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和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勞動合同法》、《調解仲裁法》、《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的決定》(粵發[2008]4號)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勞資糾紛預防處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加快推進企業轉型升級是省委省政府為實現我省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的重大戰略決策。受宏觀經濟形勢等多重因素影響,企業特別是外向型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在轉型升級過程中勞資糾紛時有發生,有時甚至演變成群體性事件。積極做好企業轉型升級過程中勞資糾紛的預防處理工作,既是確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決策順利實施的重要舉措,也是依法維護勞動者和企業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加強指導,積極穩妥地做好勞資糾紛預防處理工作。
  
  二、依法指導企業理順勞動關系和社保關系
  
  企業轉型升級過程中,應當依法理順勞動關系和社保關系,堅持信息公開、提前告知、平等協商、妥善安置的原則,將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企業穩定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勞資合作共贏與可持續發展。
  
  (一)信息公開與提前告知。企業轉型升級前應向勞動者說明企業轉型升級的原因、時間、步驟、相關變動事項和企業的發展前景等,涉及用工管理和有關勞動關系、社保關系處置等重大事項,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提前如實告知勞動者,依法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依法制定工作方案。企業應根據法規政策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制定理順職工勞動關系和社保關系的工作方案,內容包括:企業的經營情況和人員狀況;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及重新簽訂辦法;社保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特殊人員處理辦法等。制定工作方案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國有企業改制應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股東)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企業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企業繼續履行。
  
  “三來一補”企業轉型后,新企業承繼了原企業的權利義務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企業在本行政區域內搬遷,職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由企業提供免費交通工具接送,對職工生活未造成明顯影響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企業轉型升級后,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的,企業不需支付經濟補償。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原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企業不得擅自降低職工薪酬待遇;職工的本企業工作年限連續計算,雙方可在勞動合同中注明企業升級改制前職工的入職時間或在本企業工作年限。
  
  (四)勞動合同變更與解除。企業轉型升級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企業應當與職工平等協商,協商達成協議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經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企業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
  
  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企業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含二十人)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聽取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將裁員方案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計發辦法按照《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當日結清并一次性支付職工工資。企業存在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情況的,應在轉型升級前,依法補發、清繳。
  
  (五)特殊人員處理。對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職工,除法定情形外,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也不得終止勞動合同,應將合同期限延續至哺乳期滿為止。
  
  對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并在醫療期內的職工,除法定情形外,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的,也不得終止勞動合同,應將勞動合同期限延續至醫療期滿,由企業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職工,按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三、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勞資糾紛
  
  (一)加強政策指導與宣傳,引導勞資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充分協商依法維權。建立企業轉型升級依法報告制度和勞資糾紛預防處理工作情況通報制度,實現動態監控。企業預防處理勞資糾紛的情況納入企業用工守法誠信檔案,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的依法向社會公布。
  
  (二)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爭議協商調解機制,提高企業自主化解糾紛的能力。充分發揮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調解員促進勞資雙方溝通協商的作用,引導職工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努力將勞資矛盾化解在企業內部。
  
  (三)建立完善企業外部勞動爭議調解協調機制,發揮基層調解組織就近處理糾紛的功能。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廣覆蓋的調解網絡,建立突發性、集體性爭議應急調解協調機制,積極開展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服務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努力將勞資糾紛解決在基層。
  
  (四)公正便捷處理勞動爭議,提升勞動仲裁案件處理效能。屬于勞動爭議處理范圍的,引導雙方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渠道依法處理,采取簡便靈活的方式,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優先審結,依法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
  
  (五)加大對企業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查處力度,積極穩妥處置突發事件。暢通舉報投訴和信訪渠道,發揮勞動監察網格監管作用,加大執法力度,實行重點監控和糾紛排查。落實屬地責任,完善應急處置預案,確保群體性事件平穩、可控。
  
  (六)構建跨部門協調配合機制,發揮共同預防化解勞資糾紛的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積極協調公安、工商、住房和城鄉建設、司法行政、稅務、財政、國資等有關部門以及用人單位的主管單位,建立溝通聯動機制,及時消除誘發群體性事件的各種因素,對出現重大勞資糾紛的,應當根據職責及時到場妥善處理。加強輿情分析和輿論引導,防止不當炒作。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13-4-9 14:24

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凡本網的所有原創作品,包括標有“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LOGO的圖片,版權均屬于中國勞動關系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和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您因版權等問題需與本網聯絡,請在15日內聯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