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戶籍職工離職提取公積金指南
1.辦理條件
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
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
2.辦理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原件1份)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材料(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證(原件1份)
注:
1.廣州市級社保的繳存人經中心聯網核查單位社保已停繳半年的可辦理。
2.職工申請時已重新在本市就業的,不能辦理該項提取。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材料”包括:離職證明、勞動仲裁裁決書、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勞動手冊,若上述材料均無法提供的,可提供社保繳費明細。
辦理流程
1、預約職工需要辦理提取業務的,建議先登錄中心網站個人辦事大廳或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進行提取預約,已進行提取預約的可在歸集業務承辦銀行網點優先辦理,沒有辦理提取預約的,按銀行規定排隊輪候。
2、辦理按預約時間到預約網點辦理,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
3、受理銀行經辦網點受理并錄入掃描材料。
4、審批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如需聯系其他相關部門核實提取材料真實性的,審批時間需適當延長。提取申請人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至受理網點所在行政區域的中心辦事處或管理部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復核通過(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持相關材料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
5、提取轉賬
辦理地點
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交通銀行、廣發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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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9-12-10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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