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了《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和《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提取通知》),將于2023年4月7日起正式實施。
與之前相比,《規定》加大了對于購買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購房、購買綠色建筑住房等公積金貸款額度。其中,將按照不同的情形組合上浮貸款額度,上浮比例為20%、30%、40%。像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且所購住房為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的,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以上浮40%,即最高可貸額度提升至126萬元。
此外,《提取通知》新增了老舊小區改造提取情形,優化非深戶離深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并將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納入提取支持范圍。
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提升至126萬元
《規定》指出,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或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4倍,且可貸額度不高于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獨申請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共同申請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但是,滿足一定的情形,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
具體來看,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以上浮20%;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且所購住房為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的,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以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下同)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以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且所購住房為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的,其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以上浮40%。
這也意味著,滿足條件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70萬元,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可由原來的90萬元提高至126萬元。
此次深圳公積金額度提升的政策,充分體現了對于當前合理住房消費需求的提振。其很大程度上對于首套房給予了重點支持,有助于降低首套房的認購成本,進而帶動首套房交易需求的提振。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廈門、合肥、沈陽等多地出臺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如3月3日,廈門市政府發布了《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其中提出,強化住房支持,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給予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相關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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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03-27 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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