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官網日前掛出《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簡稱《通知》),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由1300元/月調整至1550元/月。
記者查詢發現,此前全國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城市是深圳,為1500元/月,這意味著此次調整后,廣州155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將成為全國最高。
根據《通知》,廣東從今年5月1日起,將調整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方案將廣東省劃分為四類地區,一類地區廣州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小時;二類地區包括珠海、佛山、東莞、中山,上述兩項工資標準分別為1310元/月和12.5元/小時;三類地區包括汕頭、惠州、江門、肇慶,上述兩項工資標準分別為1130元/月和11.1元/月;四類地區包括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上述兩項工資標準分別為1010元/月和10元/小時。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3-2-17 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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