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省民政廳官網公布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明確對“三無”城鄉特困人員的救助供養制度,提出今后要全額資助特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
《征求意見稿》明確,對于全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主要包括六方面的內容:基本生活條件、日常照料、疾病治療、住房救助、喪葬事宜以及教育救助。
對于特困人員普遍關心的基本生活條件問題,《征求意見稿》提出,除了以現金或實物的方式向他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品之外,其基本生活標準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當地上年度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確定。
同時,《征求意見稿》明確,全額資助特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予以全額救助。開展為特困供養人員購買商業保險工作,減輕特困人員政策范圍外的醫療支出負擔。
據介紹,“特困人員”主要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在資金保障方面,《征求意見稿》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將政府設立的供養服務機構運轉費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并重點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任務重、財政困難、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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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6-08-05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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