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街坊請注意!憑處方在定點藥店購藥可享醫保報銷啦
4月26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轉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在省醫保局官網公布,要求定點醫療機構通過門診外配處方流轉至定點零售藥店的所有醫保目錄內藥品,均納入門診統籌藥品保障范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擴大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藥品保障范圍
《通知》指出,應充分認識門診統籌改革的重要意義。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是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配套措施,各地醫保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做好門診統籌保障工作。
《通知》明確,擴大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藥品保障范圍。各地醫保部門要明確門診統籌用藥保障服務定點零售藥店的條件,公開辦理流程。
定點醫療機構通過門診外配處方流轉至定點零售藥店的所有醫保目錄內藥品,均納入門診統籌藥品保障范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明確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支付政策
在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支付政策上,《通知》明確普通門診統籌原則上實行總額預算管理下的按人頭付費。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外配處方發生的醫保目錄內藥品費用,納入定點醫療機構的包干費用額度,由經辦機構與定點零售藥店直接結算。
省內各采購平臺向社會公開掛網交易價格
此外,《通知》要求做好門診統籌定點零售藥店價格管理,加強藥品價格協同,省內各采購平臺向社會公開掛網交易價格(含集采品種)。各地醫保部門通過官網、公眾號、微信小程序等多種渠道,逐步將門診統籌保障定點零售藥店銷售的處方流轉藥品價格等信息予以公開,引導參保人就醫購藥。
相關閱讀:廣東鼓勵“媽媽崗”就業模式,為家庭與工作達至平衡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2023-04-27 14: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