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統計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2017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17年全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共有三個項目:
1、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上年度本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
●公式:當地社平工資×6
●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資為7706元,則喪葬補助金為7706元×6=46236元。
2、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公式:
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兒: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時上述撫恤金之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17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因此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國統一執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為727920元,相比上年度的672320元,增加了55600元。這個標準沒有地域之分,全國統一。
法律法規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亡的認定
認定工亡一共有九種法定情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規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不得認定工亡的情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如果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工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前述工亡賠償。因此用人單位一定要給員工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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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8-1-25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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