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醫療保障局聯合發出通知,關于:本市自2023年12月1日起,優化調整用人單位和個人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其中包括:
1、申報繳費流程優化:
從2023年12月1日起,用人單位和個人將直接向稅務部門申報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簡單來說就是個人和公司,都要自行繳納了(這點最重要)。
2、涉及對象:
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
個人的話是包括靈活就業人員(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等)。
3、繳納的保險類型:
用人單位及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4、申報繳費方式及時限:
用人單位:每月15日前申報繳納,職工個人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
靈活就業人員:每月24日前繳納,可選擇批量扣繳或自行繳費。
5、繳費渠道:
用人單位:通過電子稅務局、社保客戶端、辦稅服務廳等渠道,或通過銀行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同樣渠道,加上支付寶、微信等APP和銀行繳費。
這些政策的變化,背后可能會帶來的影響:
1、流程確實簡化了一些(繳納的流程,你懂);
2、但中小企業的壓力又大了,原先月底前支付就行,現在要15號之前了,真的難!
3、個人可以直接參與自己社保的繳納過程,這個還是蠻好的;
4、通過多種渠道(如電子稅務局、支付寶、微信等)繳費,為個人提供了更多便利(畢竟是付錢);
總之,政策頒布了,企業和個人都要去遵守。
相關閱讀:什么是競業限制?競業限制適用于哪些員工?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3-11-24 14: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