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并開始實施新的《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以接替已到期的《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配套文件——《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和配租實施細則》(簡稱1號文)。
根據《細則》,在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對象中新增了七類優先群體:
支出型困難家庭:基于廣東省相關規定,此類家庭因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開支較大,面臨嚴重經濟壓力的家庭將被納入優先分配范疇。
特困人員:同樣依據廣東省相關政策,特困人員因其極度貧困狀態和特殊的生活需求,被確定為優先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的對象。
喪偶婦女:結合實施過程中的公眾反饋、公開征求意見以及市婦聯意見,為保障喪偶婦女的生活權益,將其列為優先配租對象。
現役軍人及家屬群體:根據廣州市相關通知,現役軍人(包括軍隊離休干部、退休干部)、現役軍人家屬、殘疾軍人、退役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軍人群體及其親屬因其貢獻與特殊生活狀況,均被納入優先分配對象。
居住國有“僵尸企業”存量公房的職工:經市政府批準,那些居住在無法出售的國有“僵尸企業”存量公房且存在住房困難的職工也被賦予優先分配資格。
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遵照相關規定,為了支持多子女家庭,特別是三孩及以上家庭的住房需求,將這類家庭明確列入優先分配名單。
消防救援人員:參照廣東省相關規定,對消防救援人員這一承擔著重大社會責任的職業群體予以尊重和關愛,將其作為優先考慮分配公共租賃住房的對象。
在配租順序上,《細則》特別強調了對涉軍優撫對象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關照。集中分配公共租賃住房時,按照以下明確規定進行排序:
涉軍優撫對象;
消防救援人員;
其他六類優先分配對象,包括支出型困難家庭、特困人員、喪偶婦女、現役及退役軍人及其家屬群體、居住國有“僵尸企業”存量公房的職工、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
第一序列輪候對象;
第二序列輪候對象;
曾參與廣州2010年公共租賃住房調查的第三序列對象;
第三序列中的其他對象。
同時,《細則》不僅沿用了1號文中關于輪候冊建立、管理及分配程序的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了必要的完善調整。此外,《細則》還引入常態分配方式,旨在快速解決戶籍家庭住房難題,提高公共租賃住房資源的利用效率,常態分配遵循公布房源、網上選房、資格復核、辦理入住等一系列規范流程執行。
總之,《細則》通過全面細化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強化對特定弱勢及貢獻群體的住房保障力度,并通過增設常態分配機制,有效提升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整體效能和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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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2-28 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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