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國家和本市關于減稅降費的政策精神,持續改善營商環境,有效減輕企業負擔,尤其是降低中小企業運營成本,市政府近期發布了《上海市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制定該政策措施的主要考量因素如下:
一、問題導向:緊密圍繞企業實際需求,瞄準企業經營痛點,深度挖掘減負空間,通過政府收入的適度“減法”,換取企業經濟效益的顯著“加法”,從而催化經濟的高質量“乘數效應”。
二、統籌協同:在關注短期效應的同時,兼顧長遠發展,平衡企業減負、就業提振與民生保障等多元目標。強化部門間、市區間以及政策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合力。
三、綜合施策:采取多元措施,共推出涵蓋五個方面的20項舉措,分別涉及稅費減免、用工成本降低、用能成本控制、融資成本壓縮以及為企服務優化。
(一)降低稅費成本
全面執行國家減稅降費政策。具體包括: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及增值稅加計抵減、提高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等政策。
繼續對“六稅兩費”實施減半征收。針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如發生虧損,允許申請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同時,研究制定對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實施房產稅困難減免政策。
實施階段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削減。自2024年4月起,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國產藥品注冊費、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的收費標準分別降低50%、50%、65%。
(二)降低用工成本
自2024年3月起,階段性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1個百分點。
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滿足條件的大型企業及中小微企業,按其上年度實繳失業保險費的30%及60%予以返還。
推行重點群體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吸納登記失業三個月以上人員、本市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2024屆高校畢業生、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體工商戶,每吸納一人給予2000元一次性補貼。
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失業保險維持1%的繳費比例(單位繳費0.5%,個人繳費0.5%),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下調20%。
(三)降低用能成本
降低用電成本。鼓勵發電企業壓低月度雙邊協商電價,向電力用戶讓利;優化購電策略,多方籌集低價電源,壓低市外購電價格;優化分時電價機制,節假日期間對大工業用戶實施更優惠的深谷電價。
降低用氣成本。簡化上海化學工業區(簡稱“化工區”)供氣層級,將化工區物業公司管網并入市天然氣管網公司。自2024年3月起,化工區管輸費降低0.03元/立方米,階段性下調洋山港LNG氣化管輸費0.02元/立方米;上海燃氣公司取消對部分用戶原基準價格基礎上上浮5%的額外加價。
降低用水成本。2024年免征非居民用戶的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
規范工業園區轉供行為。評估工業園區提供服務的相關費用成本效益,降低企業在園區獲取能源資源、公共服務的成本。清理存在非電網直供電環節的工業園區,指導相關主體停止加價行為;嚴格執行轉供水不得加價的規定;規范工業園區網絡接入服務,確保基礎電信企業的網絡服務直達企業用戶;建立健全常態化的監督核查機制,加大對違規加價行為的執法力度。
(四)降低融資成本
加大對中小企業信貸投放。增加普惠型小微貸款發放,力爭年末貸款余額超過1.3萬億元;建立中小微企業“紓困融資”長效機制,全年發放額度目標為5000億元以上;引導金融機構有效利用存款準備金率下調釋放的資金;持續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作用,推動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加大對綠色低碳行業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擴大碳減排支持工具覆蓋范圍;完善中小微企業信貸獎勵與風險補償政策,鼓勵銀行積極申報符合條件的貸款產品。
增強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將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規模分階段由100億元提升至200億元,適度提高風險承受度;調整《上海市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將創業組織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提高至單戶單筆不超過4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2年,對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的先導產業和重點產業的創業組織,擔保貸款金額最高可達500萬元。
加強產業政策與融資擔保政策融合。優化跨部門聯動機制,充分利用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擴大“園區批次貸”等特色產品的覆蓋范圍,鼓勵銀行對中小微企業實施優惠利率。
落實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貼費政策。市級層面繼續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用貸款貼息;加強市、區兩級合作,市級對重點領域中小微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貸款進行貼息,同時鼓勵各區對相關貸款進行貼息貼費。
完善續貸機制。鞏固“無縫續貸”長效機制,大幅增加“無還本續貸”業務,目標全年無縫續貸投放額超1萬億元。
提升金融服務質量。深化“萬企千億”行動和首貸戶“千企萬戶”工程;完善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升級上海“信易貸”綜合服務平臺。
(五)優化為企服務
加強用工服務與就業援助。實施“樂業上海優+”行動計劃,全年舉辦各類招聘會不少于2000場,提供就業崗位不少于30萬個;更新發布上海人社惠企政策服務包及就業創業培訓政策電子書;升級上海公共就業招聘新平臺;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對就業困難人員優先幫扶,確保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有效落實。
優化包容審慎監管。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體系,依法擴大不予行政處罰事項范圍,細化減輕行政處罰的標準。
《上海市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自2024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具體政策措施的實施期限如有國家和本市特別規定,則依其規定執行。
上海市將持續強化綜合統籌,深入解讀政策內容,確保各項措施扎實落地、精細執行、全面見效,切實提升企業的政策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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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04-10 1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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