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澳門8月6日電(記者劉衛國)澳門特區《勞動關系法》5日獲立法會全體大會表決通過,將于2009年1月1日生效。
與現行法律比較,剛通過的《勞動關系法》在整體勞動保障水平上有所提升。其中包括:產假將由現時的35天增至56天,強制有薪假期由6天增至10天,雇員每年可享受6天有薪病假或意外受傷假,強制超時加班或自愿超時加班分別可獲薪金50%和薪金20%的額外報酬等。
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特區政府將繼續努力完善《勞動關系法》的規范,繼續依法協調勞資關系,依法保障雇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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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華網 |
時間: 2008-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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