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2億人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有望在今年內推出。基于分層分類保障的原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其養老保險有望納入現行的城保制度;不穩定就業者,則可能將其社會保障權益直接記入個人賬戶。
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這一政策的思路已經確定,只是還未形成正式文件。預計最快今年底推出該政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副研究員華迎放認為,醞釀中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是一套過渡性辦法,隨著社保制度不斷完善,在基礎養老金實行全國統籌之后,農民工最終應當逐步納入統一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
大賬戶,低繳費
2007年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7年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為1846萬人。這意味著,在全國2億農民工中,只有不到10%的人有可能享受到“老有所養”的保障。
“解決農民工養老保障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了。”曾參與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前期研討的專家、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社會保障系主任褚福靈對本報記者表示。
據了解,正在醞釀中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是一套以個人賬戶為基礎、費率較低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適應農民工流動性強和收入低的兩大特點。根據該特點,辦法將為他們建立個人大賬戶,將個人繳費和單位的全部或絕大部分繳費都納入這個賬戶。這個賬戶可以隨著農民工流動而在全國進行流動,農民工的權益在流動過程中不受損失。
而根據農民工收入較低的特點,辦法在費率方面也會比現行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低。可能采取的費率政策是個人交4%,單位交10%,只相當于現行城保繳費的一半。
“高門檻、高繳費、高收益”為特征的城保制度,不能適應農民工的特點。比如深圳將農民工納入當地城保制度,但由于農民工流動性強,城保制度又不能異地轉移,也不能累加,農民工怕白交了錢,無奈之下只能選擇“退保”——將自己繳納的個人賬戶的錢退回來。
據媒體報道,2007年,深圳共有439.97萬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而退保人數竟然高達83萬人,一年中,退保人就把8億多元企業繳費貢獻給了當地社保。
從2003年前后開始,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把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障制度納入議事日程,最開始幾年由該部農村社會保險司負責,后來轉入養老保險司,后者是專門負責城保的部門。上訴知情人士表示:“這種轉移的意義在于,要在城保制度體系之下考慮農民工的養老問題,而不是在農村體系之下。”
統籌考慮,分類保障
“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是個過渡性的辦法,主要針對不能穩定就業的農民工。”華迎放對記者表示,農民工是一個復雜而又龐大的群體,很難用一種制度安排將所有的農民工覆蓋,應該對其實行分層分類保障。
華迎放認為,對于穩定就業(從事正規就業、建立勞動關系及事實勞動關系5年以上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的農民工,可以納入現行的城保制度。對于不穩定就業(簽訂短期合同、頻繁流動以及從事各種靈活就業的)的農民工,則引入這套過渡性的辦法,將其社會保障權益直接記入個人賬戶。
記者了解到,醞釀中的辦法充分考慮到了農民工分類情況,將可以實現與城保和農保的“兩頭銜接”。如果農民工能夠穩定就業,他就可以帶著個人賬戶進入工作地城保;如果他選擇回鄉,有農保的可以納入當地農保,沒有農保也可以納入當地城保。
褚福靈認為,這套制度在實踐中可能會面臨兩個問題:一是專門為農民工設置一個制度,將導致中國社保制度更加碎片化,二是以完全積累制的個人賬戶為特征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與統賬結合的城保制度之間很難銜接。
但華迎放認為,這兩個問題是可以解決的。其建議是,對轉入城保的農民工,可按照繳費比例和個人賬戶規模折算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并根據折算后的繳費年限建立城保個人賬戶。他甚至提出了具體折算辦法: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繳費比例作為基準,對農民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10%的地區,按每2年折算為城保1年的比例進行換算。
華迎放說,對回鄉務農的農民工,可繼續在原籍所在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本人達到領養老金最低年齡、經本人申請經辦管理部門批準的,也可將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額并入本人在原籍的農保制度,并改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執行待遇計發;本人不同意合并的,待遇分別計發。
華迎放說,待將來基礎養老金實行全國統籌之后,農民工最終應可以逐步納入統一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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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第一財經日報 |
時間: 2008-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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