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蔣悅飛)“廣州惠民補充17條”不僅惠及本市戶籍人員,同樣惠及在廣州工作的外來人員。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勞動保障廳獲悉,“廣州惠民補充17條”中有13條涉及社保內容,其中6條已出臺實施,另有7條均已有了實施時間表。在這將要出臺的7條政策中,最令人期待的是關于外來工的醫保政策。根據計劃,160萬名在廣州已經有了勞動關系的非廣州戶籍從業人員,年內將有適合自身特點的醫保制度。
外來工醫保繳費低
“惠民13條”社保政策中,第八條中建立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因為惠及在廣州工作的外來工而分外養眼。
記者了解到,目前在廣州勞動部門登記備案、具有勞動關系的外來人員大約有160萬人,但是他們中的大部分人從事的是比較低端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所以工資水平普遍比較低。如果按照廣州市職工基本保險參保的話,每月不過1000多元的他們依然要按照廣州市城鎮職工醫保的最低繳費基數2009.4元來繳納醫保費用,每月的醫療保險費用最少40.2元(2009.4×2%=40.12元),再加上養老等險種費用,起碼200元。相比他們的收入水平,費用過高。
為此,廣州市將根據國家的相關精神和外來工的實際,研究制定適用于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非廣州戶籍從業人員。該政策將根據外來從業人員的特點,按照“低繳費、廣覆蓋、保當期”以及“雇主繳費為主、個人繳費為輔”的原則,對擬參保的外來從業人員給予住院、門診特定項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門診基本醫療待遇。
據悉,建立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在2008年下半年出臺政策,2009年上半年組織實施。
38萬農轉居人員有醫保
而最快實施的將是已經修訂完成的《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辦法》,該政策已經出臺,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按照《辦法》,38萬農轉居人員將按照自己的類別,有的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分擔;有的參加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有的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而其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主要由個人繳交,集體經濟組織給予適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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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廣州日報 |
時間: 2008-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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