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教育廳獲悉,為全面掌握全省中小學代課教師和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情況,研究制定落實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和教師工資福利待遇問題的實施辦法,廣東即將開展中小學代課教師工資福利待遇調查。
中小學代課教師調查摸底對象是:2008年9月1日前在公辦普通全日制中小學(含小學、普通初中和普通高中,不含學前班)教學崗位上代課且現仍在崗的代課教師。
中小學教師工資福利待遇調查摸底對象:在公辦普通全日制中小學(含小學、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不含學前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納入當地編制管理的教師(即專任教師,不含職員和教學輔助人員)。
統計中,代課教師月平均工資水平以2008年1~8月發放的全部收入進行計算,中小學教師月平均工資水平以2008年1~8月發放的全部收入進行計算,并按地域、學段和崗位分類統計;公務員月平均工資水平以2008年1~8月發放的全部收入進行計算,并按職務分類統計。
統計均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地級市負責統計市直單位情況,并匯總所轄縣(市、區)和市直的統計數據。
據稱,本次調查摸底的情況,將作為廣東省制定相關實施辦法的重要依據。調查摸底情況必須確保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弄虛作假。
其中,各地中小學代課教師名冊上報前必須在所在縣(市、區)內所有中小學校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上報后省教育廳將在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市、區)務必于2008年10月24日前將調查摸底材料(附電子版)聯合上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
若報送的材料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視情節嚴肅追究學校校長、填報部門主要領導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在當年的市、縣黨政領導基礎教育工作考核中,均定為不合格等級,并通報廣東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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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信息時報 |
時間: 2008-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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