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葉明華)“上半年我們受理的仲裁案件達到了23785宗,同比增長了243%,下半年勢頭有增無減,預計全年的案件將比去年激增三倍以上。”昨日,記者前往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院調查時發現,時近年末,再加上金融風暴的影響,深圳今年的勞動爭議仲裁案件增幅大大超過了往年,一些案件已經排到了明年3月份。 從申請到仲裁,至少要等3個月
“我只想要回一千元的欠薪,但工作人員卻說要三個月后才能開庭,太折騰人了。”記者在仲裁院窗口碰到了正在申請勞動仲裁的陳先生,他原想著盡快拿到欠薪,然后在春運高峰到來前回家再找一份工作,但漫長的仲裁等待期卻讓其進退兩難。 “沒辦法,案件實在是太多了,我們已經動用了所有的人力加班加點,想快也快不了。”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院副院長曾虹文見到記者時同樣心急火燎,一個勁向記者“訴苦”:勞動爭議受理量從去年年底就開始急劇上升,今年頭9個月,全市受理案件38807宗,涉案人數達到14萬多人,而去年全年才13388宗,涉案人數也僅57512人。 “預計今年全市的勞動爭議案件將比去年增長3倍,現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案件晚的已經排期到明年3月份了,最早的也要到明年1月份,每天都有人來我辦公室‘罵街’。”曾鴻文說,面對案件激增的態勢,仲裁院已經全力挖潛,目前深圳全市有仲裁員約200人,按規定,仲裁員一個月辦4個案子,而現在深圳的仲裁員一個月辦12個案子,正常情況下一個星期的時間出一份裁決書,但深圳的仲裁員一天多一點的時間就出一份裁決書,每周開三次庭,一些基層勞動部門的仲裁員,還身兼勞動監察、信訪等數職,案多人少、人員嚴重不足的狀況十分突出。 金融風暴加劇勞動糾紛
年初兩會期間,還有年中統計數據出臺時候,本報都曾對深圳勞動仲裁案件出現“井噴”的新聞進行過報道,并對此進行過追蹤,遺憾的是,案件“井噴”的態勢并無消減,反而愈演愈烈。據曾虹文分析,導致案件激增的原因主要來自法律制度的變遷和經濟形勢的變化。 法律上,2006年10月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大幅放寬了勞動者追索包括加班工資在內的勞動報酬的訴訟時效,員工追索二年以上加班費的勞動爭議仲裁案件,尤其是為追索加班費而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重特大集體勞資糾紛急劇上升。此外,《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也帶來了一些新型的勞動爭議案件,如一些員工采取拒簽勞動合同方式要求企業支付兩倍工資;部分企業為減少經濟補償金等支出而改變工資結構,變相降低員工工資等新型勞動爭議案件的出現,增加了案件的數量,也增加了案件辦理的難度。而深圳從今年2月開始對勞動爭議仲裁實施免費,使得企業、員工維權實現了“零成本”,這也是導致案件激增的原因。 經濟上的原因,則主要來自金融風暴的影響。“年初由于經濟結構調整,一些小型加工企業外遷,引發了不少勞動爭議案件,而進入下半年以來,由于金融海嘯的影響,國外經濟形勢急劇變化,對我市的外向型企業沖擊較大,更是導致案件急劇沖高。”曾虹文預測,就算經濟情況好轉,勞動爭議案件激增的情況明后幾年仍將繼續,因為按照深圳的勞務工人口基數計算,深圳每年的勞動爭議案件將維持在3萬宗的高水平。 建議:依托街道完善基層調解機制
如何才能盡快清理存案,提高勞動爭議仲裁的效率呢?曾鴻文認為,增加人手是最為直接有效的方式,按深圳每年3萬宗勞動爭議進入勞動仲裁程序,每名仲裁員每年平均處理80宗案件,每5名仲裁員配備2名書記員來來測算,則深圳全市仲裁員隊伍應保證在400人以上,書記員隊伍保證在150人以上,這意味著深圳目前的仲裁員人數必須翻一番才能滿足要求。 除了增加人手以外,曾鴻文認為,還應給對現有的調解仲裁機制進行調整,將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立案與調解職能分開,分設立案庭、調解中心,立案庭專司立案,調解中心除從事調解工作外,還負責全市各街道的調解員的業務培訓與業務指導工作。此外,還要改革仲裁院審理機構,分設普通審理庭和社會保險庭,增設小額勞動爭議審理庭,負責處理勞動爭議一裁終局、先行裁決與先予執行案件。 調整機構職能可以對勞動爭議實現橫向分流,而在縱向上,曾鴻文認為,還應加快特區內四個區勞動仲裁實體化建設,在四個區分別成立仲裁院,而借鑒南山區勞動局構建區、街道、社區“三級”聯調網絡的經驗,依托現有街道勞動保障平臺,也可以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基于行政成本節約的原則,可建議賦予街道勞動保障機構調解勞動爭議的法定職責,在每個街道增加2至3名工作人員,專司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以調解成功率在30%來估算,這部分新增力量一年可有效處理約15,000宗勞動爭議,這樣一來,就能夠對減輕市級仲裁院的壓力,加快案件處理速度。”曾鴻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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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南方日報 |
時間: 2008-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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