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位置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行業新聞

行業新聞
公司新聞
律師指騰訊對跳槽員工競業禁止補償不合理

企業保障商業秘密的權利和員工的勞動權利哪一個重要?昨日,騰訊公司一離職員工發表聲明稱,騰訊公司以“違反競業禁止義務”名義,正式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訴包括他在內的15名涉嫌集體跳槽員工。請求騰訊CEO馬化騰撤回起訴。該員工還詰問馬化騰:“如果兩年都離開互聯網和IT行業,就意味著我們要放棄專業,意味著長時間的失業,請馬總撤回起訴。”

員工:工作權利不容侵犯

騰訊公司昨日表示,與這15名前員工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依法規定了競業禁止條款和保密條款,并已經發放了相應的津貼和補償。

律師姚克楓表示,企業有權利主張競業禁止,而員工也有義務遵守企業的保密協議。但是就騰訊公司和其前員工的糾紛來看,這兩者之間并沒有找到平衡點。

姚克楓表示,競業禁止需要在法律基礎之下,譬如此次騰訊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的條款“員工在職期間,每個月工資中的200元視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競業補償費用”,這條就不符合勞動法的精神。姚克楓強調公司競業補償費用不能變相涵蓋在工資中。合同只能限制現在的行為,而不能限定未來的行為。“實際上這個道理很簡單,就算企業不按照每個月發放競業補償,員工在企業中也要兢兢業業干活。這樣所謂的補償就不合理,也不公平。”競業補償一定要在之后補償。

“憲法規定了勞動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如果你要限定一個公民工作的權利,那么就必須給予一個補償,而且這個補償必須是合理的。”姚克楓強調。

企業:如何保護自身商業利益

那么在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企業如何保障自己的商業權利呢?

據記者調查,騰訊公司所指責的挖腳公司就是51.com。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從去年以來,尚未上市的51.com就開始從騰訊公司大規模挖人,從中層干部到普通員工,只要能找到聯系方式的,都會通過獵頭大面積地進行電話聯系,有些核心的研發人員,甚至整個部門都接到過類似電話,許諾若跳槽至51.com將給予高于目前騰訊公司2-3倍的薪酬以及未來上市后可兌現的期權。跳槽員工中就包括被起訴的15名員工。騰訊公司稱,這些跳槽員工帶走大量的技術和商業機密,到新公司后依然從事與其在騰訊公司完全類似的工作,造成與騰訊公司的直接競爭,所以騰訊公司稱,為此“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動,以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從某種意義上,騰訊公司也是互聯網慘烈競爭的受害者。

姚克楓表示,企業當然有權利保護商業秘密,可以要求競業禁止,但只可用在高層管理者,以及擁有核心技術能力的人員身上。而其他的普通員工并不適用于此。

姚克楓表示,如果這15人中有高管或者核心技術人員,那么很可能勞動仲裁部門支持騰訊公司對于這些人的起訴。但是由于每月200元的所謂競業補償不合理,最終會在補償問題上支持離職員工。

分析認為,此次事件最終的解決對于離職員工個人不會造成太大影響,而對于騰訊公司的競爭企業將會是一大打擊。

作者: 來源: 北京商報 時間: 2008-11-12

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的信息,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凡本網的所有原創作品,包括標有“中國勞動關系網”版權LOGO的圖片,版權均屬于中國勞動關系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和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您因版權等問題需與本網聯絡,請在15日內聯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