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健全農民工就業失業監測制度 ● 對中級工以上失業的農民工技術骨干登記造冊,優先推薦就業 ● 對農民工技術骨干實行免費技能培訓 ● 農民工技術骨干可享受更優惠的公共服務 ● 鼓勵農民工自主創業和返鄉創業 ● 暫緩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 進一步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 ● 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本報訊 12月1日,廣東省政府發出《轉發省勞動保障廳關于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穩定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工工作。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切實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溫家寶總理近日在廣東調研時對農民工穩定就業問題給予極大關注,要求在當前經濟形勢下,扶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擴大城鄉就業。張德江副總理在全國優秀農民工表彰大會上強調,要針對國際金融危機對農民工就業形勢的影響,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農民工穩定就業工作。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汪洋和省長黃華華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出臺政策措施,促進農民工特別是農民工技術骨干穩定就業。全省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農民工穩定就業工作的重大意義,積極采取措施,認真解決農民工面臨的穩定就業問題。 省勞動保障廳《關于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穩定就業工作的意見》對做好我省農民工穩定就業工作提出了具體措施。 職工失業退保情況一周一報
各地、各部門要積極做好當前企業經營狀況和員工就業失業情況監測;進一步健全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實施企業倒閉、停產、破產職工失業和退保等情況周報制度和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制度;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生產經營困難、拖欠工資或者有倒閉跡象的企業登記造冊并實施重點監控。
廣東出臺重大舉措幫助農民工穩定就業
優先推薦中級工以上骨干就業
深入落實各項積極就業政策,將農民工納入相應的就業補貼范圍;有條件的地區,可對招聘失業農民工技術骨干的企業給予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扶持就業困難群體特別是農民工轉崗轉業,對來自地震災區和家庭困難的失業農民工,積極開展“一對一”就業援助服務;及時舉辦失業農民工專場招聘會,免費提供政策法規咨詢、職業供求信息、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崗位援助等公共就業服務;對取得中級或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失業農民工技術骨干,及時登記造冊,及時開展崗位對接,及時推薦就業。 充分發揮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作用,對農民工技術骨干實行免費技能培訓。鼓勵企業開展在崗技能提升培訓,并可適當給予補貼;加強校企合作,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家庭困難的失業農民工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單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技師以上或可租住廉租房
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培訓、就業、子女教育、社保、入戶等公共服務。在實行累計積分制的市,對農民工技術骨干,失業不影響積分,再就業連續積分;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擁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農民工技術骨干納入當地政府廉租住房保障體系。 實施創業帶動就業工程,鼓勵農民工自主創業和返鄉創業,對具有創業意愿的農民工提供創業政策扶持、政策咨詢、專家指導、創業培訓、創業項目推薦、融資服務、開業指導以及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 暫緩調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近期暫緩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積極探索防范化解因企業倒閉等形成的工資支付風險的機制,保障農民工基本生活所需;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方式,建立工資能升能降的機制。 降低農民工參加醫保標準
失業保險基金擴大支出范圍試點地區;對參加失業保險的失業農民工,開辟“綠色通道”,及時足額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險制度,統籌考慮農民工的醫療保障需求;適當降低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通過普通門診統籌制度解決農民工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負擔問題;加快推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適應農民工在城鄉流動就業的特點,推進城鄉養老保險的銜接;努力解決各類關閉破產企業和困難企業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問題。各地可根據經濟發展和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情況,適當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減輕困難企業繳費負擔和參保人員費用負擔。 設專窗受理農民工舉報投訴
加強對因企業倒閉等引發事件的監控,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保障倒閉企業職工基本生活;推動勞動密集型和外向型企業建立銀行支付工資系統;進一步完善行政司法聯動打擊欠薪逃匿機制和重大違法企業社會公布制度,重點打擊惡意欠薪、欠薪逃匿等重大違法行為;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依法采取先予執行、先行裁決等措施保障勞動者及時取得勞動報酬和獲得經濟補償;抽調骨干力量組成特別仲裁庭,妥善化解停產、倒閉企業的重大集體勞動爭議;加大勞動爭議調解力度和推廣建立勞動爭議聯調機制;設立農民工舉報投訴專門窗口,及時做好農民工勞動保障舉報投訴案件查處工作。 《意見》還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農民工穩定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輿論宣傳和正面引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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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廣州日報 |
時間: 2008-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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