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0日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今日稱,2008年全國有20個地區推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調整幅度在15%,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有新的提高。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度新聞發布今日召開,尹成基介紹2008年勞動關系調整和權益保障工作情況,作出如下表述: 一是《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效實施。勞動合同簽訂率明顯提高,合同短期化現象有所遏制,社會保險參保人數呈上升趨勢。以擴大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覆蓋面為重點的“彩虹計劃”在全國開展,力爭用5年時間在各類企業基本建立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集中開展了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督促各類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二是勞動標準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開展蘇州工業園區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特殊工時制度試點工作,與有關部門聯合發布《工作抽樣方法》、《勞動定額術語》等四項國家標準。 三是繼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全國有20個地區推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調整幅度在15%,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有新的提高。 四是深入開展維權專項活動。集中組織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等專項行動,嚴肅查處東莞“涼山童工”事件、哈爾濱黑窩點非法拘禁使用智障人員勞動等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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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時間: 2009-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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