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勞動合同法》雖然出臺只有一年,但無論是實踐,還是實踐引發的理論研究表明,這個《勞動合同法》仍須進一步修訂。因為它在許多方面違背了三大基本規律。有的是應該有,但法律上給予的保障還不足;有的不該有的卻寫上。不該有的內容有的是不合時宜,有的更是嚴重背離當前中國實際。如不趕快改,將對中國經濟發展帶來一系列大難題。特別當前正是全球金融海嘯襲來之時,中國經濟面臨嚴重挑戰和危機,一些可見的現狀,使這個問題更不能被忽視。
這個《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者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的種種規定,據實際調查,使企業直接成本上升20%-30%,從而,沿海一大批中小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產業)關閉,乃至棄廠而逃,不僅使我國失去許多國際合同,經濟直線下降,而且造成大量的勞動者失業,就是最真實的實踐檢驗。
最重要的必須修改的,就是廢除任何形式的大鍋飯終身制。解放后大鍋飯終身制盡管是低水平的,已經使中國經濟發展走向崩潰的邊緣。
現行《勞動合同法》卻在相當程度上恢復了大鍋飯、終身制,雖然不是國家大鍋飯、終身制,卻要企業單位在某種程度上承擔大鍋飯、終身制。
時代在快速進步,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企業必須不斷與時俱進地優化勞動結構,更換相形見絀的勞動力才行。只有這樣,勞動者才有追求先進、不斷提高自己水平的動力,企業才有市場競爭力,整個社會才有發展的活力。
目前的就業形勢已相當嚴峻。“依靠創業解決就業”是唯一正確和廣闊之途,可這個使企業直接成本上升20%-30%和十年(實際上二年)就終身制的《勞動合同法》令創業者視為畏途。如此下去,中國經濟如何持續發展?社會如何穩定和諧?
不能猶豫了。《勞動合同法》應予及時修改,或者改為先由一二個地區試點,來予以檢驗。不如此,把問題長期拖延下去,再改就遲了。
作者: |
來源: 經濟觀察報 |
時間: 2009-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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