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經福建省政府同意,該廳與福建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險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首次明確將孕產婦住院分娩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同時把學生意外傷害列入門診特殊病種。 《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在校學生意外傷害,保護學生利益,對已參保的中小學生(包括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在校期間因突發的、外來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造成的非疾病傷害或傷殘,列入城鎮居民醫保未成年人門診甲類特殊病種,所發生的醫療費,除依法應由特定責任人承擔外,其余部分納入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此外,《通知》還明確,對參保的孕產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所發生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具體補償方式和補償標準由各設區市確定。 《通知》還要求各地繼續擴大參保覆蓋面,著力抓好在校學生、重點社區和老、低、殘三類群體的參保繳費工作,尤其確保應參保的在校中、小學生在新學年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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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東南快報 |
時間: 2008-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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