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為繼續支持我市企業發展,穩定企業就業崗位,促進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經研究,現就從2012年9月1日起階段性調整我市參保企業社會保險費繳費費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我市參保企業社會保險費繳費費率按照以下辦法執行。
一、參加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費率降低3個百分點,按17%執行。
二、參加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企業,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按7%執行。
三、參加我市失業保險的企業,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按1%執行。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