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省人社廳、醫保局、稅務總局聯合發布2024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的通知。
第1檔:武漢市和省直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由4224元調整為4494元,上限由21120調整為22467元;
第2檔:黃石市、十堰市、襄陽市、宜昌市、荊門市、隨州市、恩施州7個區域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由3800元調整為4097元,上限由19500調整為20844元;
第3檔:荊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黃岡市、咸寧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神農架林區等9個區域,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由3675元調整為4007元,上限由18900調整為20415元。
參保單位及其職工要從2024年7月起按新公布的繳費基數進行補差。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4-12-03 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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