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7月,廣州爆發了一輪新冠肺炎疫情,社會經濟受到較大沖擊,企業的經營壓力不小。為減輕企業繳費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等三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廣州市實施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階段性惠民政策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官網公告截圖↑
本次政策主要對企業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用出臺了惠企措施。針對本次社保政策調整,駿伯人力集團解讀如下:
一、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階段性減半征收
2021年7月至9月,職工醫療保險(不含生育保險以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照降費前費率的50%征收,即按照3.5%標準,個人繳費部分費率不變。
此處大家可能有疑問,醫療保險正在執行的費率為5.5%,按照減半征收應該為2.75%,怎么政策公布的是3.5%?那是因為現階段醫療保險費率5.5%是政府之前出臺的優惠政策后的費率,在2019年1月前(也就是政府出臺優惠政策前)醫療保險費率為7%,按照現在的優惠政策,按50%征收后醫療保險的費率為3.5%。
二、階段性降低職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
減半征收政策結束后,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用人單位的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降低為5.45%(含生育保險費率0.45%)。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份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施行的新版《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政策精神,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將合并,本次政策也將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兩個社保險種的費率進行了合并計算。另外,本次優惠政策將醫療保險費率從目前的5.5%降低到5%,將生育保險費率從現在的0.85%調整為0.45%,醫療保險費率及生育保險費率兩項費率合計為5.45%。
三、下調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數下限
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2020年社保年度相應標準即6175元;2022年1月1日起,恢復按2021年社保年度標準即6757元。
根據往年的做法,新基數公布后,執行的時間為當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本次政策優惠時段為2021年9月~12月(注:2021年7月、8月仍舊按新公布的下限執行)。
四、本次政策變化要點概括如下
附通告原文: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關于廣州市實施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階段性惠民政策的通告
各區財政局、稅務局,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人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障工作,進一步減輕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等的繳費負擔,有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經省、市同意,現就我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階段性減半征收
2021年7月至9月,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已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各類社會組織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其職工社會醫療保險(不包括生育保險和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照降費前費率的50%(即3.5%)征收。個人繳費部分不享受減半征收政策。以個人身份參
保的人員不屬減半征收政策的適用對象。
二、減半征收政策結束后階段性降低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率
減半征收政策結束后,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用人單位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降低為5.45%(含生育保險費率0.45%),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延繳人員、失業人員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率降低為7%。
三、關于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
本通告印發之日的次月起至2021年12月底,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2020社保年度的相應標準;2022年1月起,恢復按2021年社保年度的相應標準。繳費基數與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相同的同步執行。
具體操作辦法由稅務部門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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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2021-08-30 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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