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粵醫保規〔2022〕3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6號)等有關規定,廣東省21地市醫療保障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陸續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標準進行了調整。現小編就針對其中的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作如下分析:
政策原文:
各市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以各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為依據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上限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下限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各市應在2022年底前將繳費基數政策調整到位。
一、基數標準核定變化
之前各地市的基數標準核定不一致,比如按照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等。
現在統一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
二、醫保繳費年度變化
由原來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調整為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也就是說以后是每年的1月份會進行基數調整,而不是之前的7月份。
三、各地執行時間不一
(粵醫保規〔2022〕3號)文件發布后,各地政策實施時間不一致。部分城市在2022年7月開始實施,部分城市在2022年12月開始實施,其他城市都在2023年1月開始實施。根據最新政策,不論何時實施的,在2023年1月都會進行基數調整,具體可見下表。
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下限:
增幅最大的區域為清遠,從原來的2906調整為3800,增加了894元。
降幅最大的區域為揭陽,從原來的3800調整為3258,下調了542元。
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限:
增幅最大的區域為陽江,從原來的15780調整為18645,增加了2865元。
降幅最大的區域為梅州,從原來的21291調整為18810,下降了2481元。
四、未調整區域
截止到發稿為止,廣東省內還有6個地市未出調整政策,分別為深圳、佛山、珠海、汕頭、河源、茂名,小編會持續關注各地政策并予以更新,各位讀者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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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2023-01-16 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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