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1〕38號)及《佛山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轉發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工作的通知》(佛醫保函〔2021〕45號)文件精神,為做好相關待遇追溯期的待遇發放工作,確保參保人合法權益,根據佛山市現行生育保險待遇政策,針對此期間的實際情況,現明確經辦意見如下。
1.產檢及生育醫療費用報銷
對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分娩或流產三孩的參保人,建議盡快到衛健部門辦理計生登記手續。
(一)在2021年5月31日后(含當天)尚在懷孕期間或已經分娩或流產三孩且累計參保滿12個月的參保人,可在進行計生登記后到就診的生育定點醫療機構補辦生育登記(生效日期不早于2021年5月31日),對在2021年5月31日后(含當天)發生的產檢或(及)生育醫療費用在就診醫療機構重新進行結算。各定點醫療機構請務必協助參保人重新進行結算,并對發票缺失等特殊情況予以協助解決,確保參保人享受三孩生育相關待遇。
(二)在2021年5月31日后(含當天)分娩或流產三孩但分娩或流產時參保累計未滿12個月的參保人,可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屬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生育醫療費用零星報銷。
2.生育津貼申領
(一)對于2021年5月31日后(含當天)分娩或流產三孩且分娩或流產時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的參保人,其所在單位可在其分娩或流產的次月1日起一年內,到參保所屬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
(二)對于2021年5月31日后(含當天)分娩或流產三孩但參保累計未滿12個月的參保人,其所在單位可待其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的次月1日起1年內,到參保所屬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
相關閱讀:2021年工傷認定還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1-09-03 14: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