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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今年3月起實施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記者昨日從番禺區醫保辦獲悉,番禺將從今年3月1日起實施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市級統籌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將享受每月最高300元普通門診統籌待遇,門診指定慢性病病種范圍也將由24種調至17種,每個病種每月報銷額度最高150元(最多可選擇三個病種)。這意味著番禺將填補普通門診醫保待遇的空白,保障范圍從住院大病、門診特定項目和門診慢性病向普通門診小病延伸,將普通門診基本醫療費用納入醫;鸾y籌支付范圍,為參保人提供全面的醫療保障。
  
   3月1日起實施
  
   按照相關規定,番禺區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將從2011年3月1日起實施。市級統籌后,申請門診指定慢性病待遇的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統一執行市級統籌門診指定慢性病和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政策(以下簡稱“新政策”),即:市級統籌后門診指定慢性病共17個病種,每個參保人最多可選擇3個病種,每個病種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為150元(不累計,不滾存),同時可享受每月最高300元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在2011年2月28日前已申請享受門診指定慢性病待遇的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以下簡稱“老人”),可選擇按原番禺統籌區門診指定慢性病政策享受相應待遇,即每個病種每月最高報銷300元,但不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以下統稱“老辦法”)。
  
   過渡期至2013年3月
  
   “老人”也可選擇按“新政策”享受門診指定慢性病和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待遇。選定新政策后不得再選擇“老辦法”。“老人”選擇“老辦法”的過渡期至2013年3月止。過渡期結束后,“老人”統一按“新政策”享受相關待遇。
  
   選擇按“新辦法”享受待遇,且原已申請3個或以上病種的參保人,在市級統籌后不能再申請新的病種。已選擇按“老辦法”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在市級統籌后申請新病種,新申請的病種與原已申請的病種統一按“新政策”享受每個病種每月最高支付150元的待遇,同時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廣州日報》 時間: 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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